本院成果展示
李宗荣:语言文字所表达的人类文化:“实在”,还是“虚在”? ----直面有别于自然世界的文化世界,探究思想创新的体制和机理
语言文字所表达的人类文化:“实在”,还是“虚在”?
----直面有别于自然世界的文化世界,探究思想创新的体制和机理
李 宗 荣
武汉市华光信息科学研究院哲学研究所
摘 要:本文作者质疑一个“比喻”,即“信息”是“水中月、镜中花”。作者说明,传承并发展了5000年的人类文化,尽管其构成“质料”不是“物质”而是语言文字,但却是“直接”的“实在”,而不是“间接”的“虚在”。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可以解释物质现象,不能解释文化现象;物理学的“测量-数据-公式”方法不能适用于人文社会科学。贯彻“信息主义”时代精神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才是真正的关于“信息”的“哲学”范式;而关于“物质”的“信息哲学”不能指导信息科学的建立,很难引领信息科学的范式转变。基于如上的认识,我们才有可能摆脱自然世界思维模式的束缚,探究在文化世界中思想创新的体制和机理,真正为“全人类”做出与中国14亿人口、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相适应的思想贡献。
关键字:语言文字,人类文化,实在,虚在,信息科学,信息哲学
引 言
以“学科范式转变”为主题的IS4SI 2023北京峰会,为我们武汉市华光信息科学研究院(简称华光研究院)梳理2013年莫斯科峰会以来的成果,提供了动力和契机。我们分组合作,撰写了8篇文稿,分别提交给“信息社会”、“信息哲学”与“信息科学”三个论坛。然后,李宗荣给IS4SI的创始主席和北京峰会主席写出了1封《公开信》,描述8篇文稿之间的逻辑联系。在等待论坛“同行评议”结果期间,李宗荣的思绪不由自主,继续前行,结果就是读者当前看到的这个文稿。李宗荣感觉,这第9篇文稿,才基本上把华光研究院认为可以“星火燎原”的“中华新理论新思想之光”(简称华光)的意思说明白了。当然,这“一家之言”是否真有几分道理,必须接受实践检验,需要在同行评议中修正、补充和发展。
一、概念辨析:“物质主义”(Materialism)与“物理主义”(Physicalism)
本文作者主张,把英语单词Materialism翻译成“物质主义”。这样翻译的好处在于:(1)不用“唯”,就避免误入“一元论”的窘境。“一分为一”,就此一家、别无分店,那样就排除了“合二为一”的可能性,不能接受“辩证法”,排斥了“对立统一”的发展理论。(2)自然形成一个与之对偶的术语Im-materialism,即“非物质主义”;便于引申和表述“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明”、“非物质的存在”以及“信息”、“信息主义”等概念。
作者的“依据”是:(1)在英文原版西方哲学基础教材中,所谓柏拉图“理念论”的本体论“预设前提”是:宇宙“一分为二”:“物质存在”(Material Being)与“非物质存在”(Immaterial Being)。柏拉图分析了两种存在的特征,然后指出:人由身体(Body)和心灵(Mind)组成;心灵比身体具有更高的价值。(2)既然Material与Immaterial 成对地出现,那么Materialism和Immaterialism可以分别翻译成“物质主义”和“非物质主义”。笔者认为,由于我们在哲学上定义“信息”为“非物质的存在”,于是Immaterialism在逻辑上,就是“信息主义”。
我们注意到,国内有的“信息哲学”研究者,出于政治原则的考虑,站在“物质主义”的立场上,批评“物理主义”关于“信息”的研究思路;但是,研究者却完全不顾“物质主义”和“物理主义”两个概念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本文引用《剑桥哲学词典》(主编:罗伯特·奥迪;剑桥大学出版社;1996年)中的词条:“物理主义”(第617-618页)的第一个自然段和最后一个自然段。
“物理主义,在最广义的术语中,是应用于心灵本质问题的物质主义。如此解释,物理主义(或称之为本体论物理主义)的命题就是,任何存在或发生的东西最终都是由物理实体构成的。但有时“物理主义”被用来指代这样一种论点,即任何存在或发生的事情都可以完全用物理学词汇来描述。这种观点与关于心理的还原论或排除论一致。这里的还原论是这样一种观点,即心理解释,包括用“大众心理”概念(如信仰和欲望的那些东西)进行的解释,可以还原为用物理词汇的公式化解释,这反过来意味着心理学解释中提到的实体可以用物理术语来充分描述;排除论是一种观点,认为没有任何东西与心理解释中的术语相对应,而唯一正确的解释是物理学术语的解释。”
“如果本体论物理主义者(物质主义者)不致力于将心理学还原为物理学,那么他们也不致力于任何形式的同一性理论,即通过心理或心理描述挑选出的实体与通过物理描述完全表征的实体是相同的。正如已经指出的,作为功能主义者的物质主义者否认精神实体和物理实体之间存在类型认同。一些人否认物质主义的论点甚至致力于象征性的身份,声称任何心理事件都可能有不同的物理组成,因此与任何纯粹物理分类的事件都不相同。”
我们认为,剑桥哲学词典词条“物理主义”的表述,是整个“西方哲学”的一个共识。显然,站在物质主义的立场上批评物理主义,就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识一家人;论者可能完全不知道:自己是在批评他自己。
二、洪特堡语言学:人类文明史就是语言文字史
与同时代的语言学家不同,德国学者洪堡特由于人生经历的独特性,从一个特殊视角观察社会、文化和语言,提出一种特异的语言理论,别开生面、独树一帜。他致力于探讨语言的本质和功能、语言和思维的关系、语言的文化内涵、语言代表人类本质等具有普遍意义的问题,从而为现代语言学思想奠定了基础。
洪堡特的大学时期学习了哲学、政治学、法学、古文化学与考古学。他的前半生是个政治家,多次出任驻外使节,多次代表德国出席国际会议;他出任过普鲁士文化教育大臣,参与倡办柏林大学。他在学术上兴趣广泛,曾在美学、民族学、古典文化等领域探索。他的学历和经历使得他比同时代语言学家站得更高,非常明显地区别于“就语言和为语言而研究语言”的索绪尔模式;他致力于说明以语言为媒介的一切人类活动的目的,通过语言的研究建立统一而完整的人类知识;从这样的角度出发,洪堡特能够看到人类语言的本质特征:“语言绝不是产品,而是一种创造活动。”“语言不是活动的产物,而是精神的不由自主的发挥。”“除了语言之外,不存在任何文化,语言不仅只伴随精神的发展,而是完全占取了精神的位置。”他提出,各个民族的语言和方言土语都是人类精神创造活动的结果,语言在人类社会发展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语言的创造性是人类精神创造的反映;语言随着民族的成长而发展,它是民族精神的外在表现,同时它又承载着民族的历史和文化。
洪堡特认为,语言是人类本质的组成部分,它的萌发是出于人类的“内在需要”,而不是像许多人认为的那样,仅仅产生自维持外部交际的需求。在他看来,人的定义如果不包括语言在内,就是不完整的。语言不是任何个人的发明,而是人类集体同时和自发活动的结果。他把语言视为“思想的构造器官”,因为观念经由语言而成为概念,思想通过语言而明确化、物质化、现实化。他把意识和精神看成是具有特殊起源、不依赖于客观物质存在的东西。
洪堡特在论述语言与思维—感知能力的关系时说:“智力活动完全是精神的和内在的,一定程度上会不留痕迹地逝去。它通过声音而在语言中得到外化,并为感官知觉到。”“精神努力借助语言并经由嘴唇而开辟向外部的道路,同时,这一努力的结果又折回讲话者自己的耳朵,也就是说,观念获得了真实的客观性,却并不因此而失去主观性。”不仅“思想、发音器官、听觉同语言之间密不可分的联系”,“语音与思想的一致也十分引人注目。”“正如思想慑住整个心灵,声音首先具备一种能够渗透和震撼所有神经的力量。”“声音从胸腔的深底向外冲出,在空气这种最精致、最易于流动的元素中觅得一种于它极其合适的中介材料”。“语言的真正材料一方面是语音,另一方面则是全部的感觉印象和自觉的精神运动,它们是借助语言外壳构成的概念的前提。”
我们认为,在整个“自然科学”的“物理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巨大光环的笼罩之中,“语言学”坚持“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并重,而且由洪堡特、索绪尔、乔姆斯基等开创,把主要的研究对象选择为“语音”之外的“非物质”对象,即语言的“意义”。这是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中的“唯一”,是佼佼者。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是人和社会的“信息”(语言),而不是其“物质”载体(那已经是自然科学的对象了),除了“语言学”之外的几乎所有人文社会科学的学科(包括哲学)都希望借用自然科学的数量化与公式化方法,通过可以人为进行“变量”控制的“实验”,建立物理学那样的“硬科学”,其结果是南辕北辙,不得要领。我们认为,洪堡特等学者代表的语言学,是没有使用“信息”概念的信息学。其中,符号是“音义结合体”,“声音是载体,意义是本质”,“思维的意义外化为自己和他人可以感知的声音”,等等;他们的“语言学”就是工业时代的“信息学”;及至信息时代,“理论语言学”应当成为全部人文社会科学的“基础学科”。
如今,信息科学家“解释”道:世界上能够永存的只有生物基因DNA和文化基因MEME,我们个人只是它们的载体、传承者而已。显然,DNA和MEME,有它自己的发展、演变的规律,这是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法则。我们不能以物理学的量化的“公式”进行解释,但是可以用信息科学的逻辑的“程序”来解释。洪堡特说,“在语言中形成了一个词库和一个规则系统,语言通过它们历经千年而成为一种独立自主的力量”。显然,文字构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世界,它的功能主要体现在历时性上。两个世界、两种力量、两种运动、两种科学、两种方法,我们几乎完全认同洪堡特的主张。
洪堡特说,“没有语言,就不会有任何概念;同样,没有语言,我们的心灵就不会有任何对象,因为对心灵来说,每一外在的对象只有通过概念才会获得真实的存在。而另一方面,对事物的主观感知,都必然转移到语言的构造和使用上来。因为词正是从这一感知中产生的,词不是事物的模印,而是事物在心灵中造成的图像的反映。由于一切客观的感知都不可避免地混杂有主观成分”,“在同一民族中,也有一种相同的主观性在影响着语言,因此每一种语言里都包含着一种独特的世界观”,“所以,学会一种外语或许意味着在迄今为止的世界观领域里赢得一个新的出发点”。我们看到,在有的教科书中,定义语言为“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思维工具”。当然不必要说它错了,但是该定义没有把话说“到位”。因为,参照康德关于“工具”和“目的”两个范畴的区分,可以认为,语言在思维和交际中不仅是“工具”,更是“目的”:语言就是思维和交际本身!没有语言的思维和交际,是些什么?肢体语言,也是语言!
研究语言学之后,我们明白了:甚至连能够发声的动物,如果那里有“音义的结合体”,他们也在使用“符号”。与动物们相比,我们的语言当然不在它们那样的档次上。但是,您看见成千上万只鸟儿开会,成千上万只鱼儿同游吗?还有蚂蚁王国的故事,它们不是也有大城市、有语言、有国家制度,有文明社会吗?放弃“人类中心主义”和“物理主义”,我们可以看到,“物质-信息二重性”的现象,不仅在人类社会中自从语言文字时代就已经开始了,而且在动物们那里简直区别不大。我们多出来的,仅仅是发明了文字。这样,就可以把世界观方法论全方位地向前推进几千年,直到柏拉图!
三、基于语言文字的人类文化:“实在”还是“虚在”?
在历史学领域有个概念,“史前文化”,就是指文字产生以前的人类文化。史前时期的年代范围是文字未出现前的人类历史。关于“文明”,比较流行的主流观点是:文明“三要素”学说,即城市、文字以及冶金术是文明的必备条件。其实,语言、文字、符号的产生,才使得人类以一个“物种”为主体进行思考,而不是像聪明的动物们那样,以单独的“个体”为单位进行思考,才能积累产生宗教、哲学、科学等系统性的知识体系。所以,“文字”应当是“文明”的首要因素,它是识别“史前文化”和“史前文明”的唯一标准。
什么是“文字”?世界上许多民族都发明创造出自己的语言和文字。联合国规定:正式语言只有六种,按英文字母顺序为:阿拉伯文、中文、英文、法文、俄文和西班牙文;六种语言具有同等效力,代表们可以选用其中任何一种。 凡是联合国的正式会议,秘书处都要负责在现场把代表们的发言用阿、中、英、法、俄、西六种语言通过话筒进行“同声传译”。人类语言文字是全部人类文化的“载体”,不仅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科学、哲学、宗教),也包含“物质文化”与行为文化,在其“物质外壳”的内核部分也是语言文字。物质文化,比如电脑、手机、互联网;行为文化,如京剧,全部是语言文字。自然界的石头凳子,不同于一张“木制方凳”,其设计、制作、使用等体现了文化。
文字的发明是人类超越动物的根本前提。现在一般认为,最早的文明大概是在公元前3500年左右美索不达米亚的苏美尔人那里出现的。这当然很有道理;但是,从信息科学的角度看,语言和文字的产生,才导致了人类历史的记录、传承、积累以及如今的信息“爆炸式增长”。所以,真正在人类文明中起决定作用的是两个因素:(1)教育;(2)科技。所有的人,一代又一代故去,一代又一代出生,100年左右,人类社会的成员全部更新替换了一遍。留下来什么?人类文化。人类文化在哪里?在文字里,在四书五经中,在科学论文和著作里。植物们、动物们,他们的历史在哪里?仅仅在DNA。人类之种区别于其他动物物种和一切生物物种的,关键在于“文字”!有了文字,“人”才能以一个“类”的形式“集体思维”,否则只有动物们的“个体思维”。在人类语言文字的基础上,有了教育传承和科技积累,城市的出现、国家的建立、法制的制定,岂不是迟早的事情。文字的发明是人类文明社会进步的关键一步;否则,没有文字的人群,很难具有大大超越其他动物物种的智慧和能力。
语言的发明是人类传播史上的一个创举,而文字的发明则从时间的久远和空间的广阔实现了对语言传播的超越。文字和语言的不同在于,它基本上是一种改变了的语言形式,使得听觉符号转变为视觉符号,使得语言有了“形状”,得以书写和保存。文字的出现才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的根本标志,是人类超越动物的根本前提。
四、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不适合用于语言文字领域中的解释
在柏拉图过世之后,亚氏撰写出《物理学》和《物理学之后》(即形而上学),提出他的“四因说”,用来解释“存在者”之为存在者的“诸原则”和“诸原因”。亚氏说,我们周围的世界里,有自然界的事物,还有“人工技术的产物”。我们经验到,它们都在变化着。“我们可以对变化的过程问几个问题。对于任何一个东西,我们可以问四个问题,即(1)它是什么?(2)它是拿什么做成的?(3)它是被什么造成的?(4)它是为什么目的而做的?”亚氏认为,这四个原因代表了对于所有事物的一个总体解释的广泛原型和结构。以一个艺术品为例子,四个原因可能是(1)它是一座雕像,(2)由大理石做成,(3)由一个雕刻家制作,(4)是为了装饰。
在人工技术产生的事物之外,还有由自然导致的东西。亚氏认为,在自然界的变化中,也包含着这样的四个因素(或元素)。因此,亚氏关于宇宙万物的“四因说”就是:(1)形式因,它规定了一个事物是什么;(2)质料因,一个事物是拿什么做成的;(3)动力因,一个事物是被什么造成的;(4)目的因,它是为了什么“目的”而做的。
我们认为,用当代科学与哲学的概念分析,由于其父亲是皇家御医,亚氏自己也专注于自然、生物、医学,所以,虽然亚氏跟随柏拉图20年,但是基本上是一个“科学家”,进而是“科学哲学家”,而不是一个典型的“哲学家”。柏拉图的理念论,他不仅不接受,而且在《范畴篇》中系统而严肃地批判,确立了“物理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基本思想。
柏拉图的追求是,探索自然世界之外的人类文化世界的变化与创新的规律和机制。首先是几何学中“点”、“线”、“面”等概念的“殊相”和“共相”的认识,于是有了“没有大小的点”、“没有宽窄的线”和“没有厚薄的面”等等,以及在五个基本“假设”之上的全部几何学的概念、判断、推理、定理等的知识体系。这个由概念和概念们的逻辑联系构成的“网络”,是直接的实在地存在者。它已经存在了2323年了,即2023 + 公元前300年欧几里得几何学问世。我们装着没有看见这个“历史”和“现实”,说那都是间接的虚在,是“不实在”,合适吗?没有“月”就没有“水中月”,没有“花”就没有“镜中花”;但是,没有“没有大小的点”,却产生了没有大小的点。而且我们的几何学中的点,千万不能规定它的形状、面积和大小。如果说,直径为1毫米、厚薄为1毫米的圆形才是“点”,那么此外的物体都不是“点”了。这样,物理学把任何物质对象都视为一个“质点”研究其运动以及与其他“质点”之间相互关系的学说,怎么办?
更有甚者,在全部人文社会科学中,不仅仅是“大小”、“宽窄”和“厚薄”的问题,一个在自然界根本没有,在人类社会中以前也根本没有的“正义”的理念,它既没有体积也没有重量,罗尔斯居然写出一大本《正义论》(A Theory of Justice)。这是“间接”的“虚在”吗?在人工制造的世界中,人造的“物质文化”是有体积重量的,比如长城,电脑、手机等等。人类的“肢体文化”,如京剧、雕刻、舌尖上的中国,其中的确有对象的大小、宽窄与厚薄。但是,动物们那里的肢体文化却是完全不同的景象。至于人类的“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宗教、哲学与科学),比如“宪法”、“信息哲学”,与之类似的“月”和“花”,在哪里?
如果说,宪法和信息哲学的“变化”的“机理”,不大容易说明白,那么我们自己的体会很容易说清楚:为了参加IS4SI 2023北京峰会,我们写出来8篇文稿。对此,“水中月、镜中花”的比喻,是不恰当的;而亚氏的四因说,无法解释。我们认为,模仿亚氏的“物理学”四因说,可以尝试构造“信息学”的四因说。比如,8篇文稿的“质料”的语言文字,不是木料、大理石;“形式”是论文,不是专著和日常生活中的应用文等;“目的”是为了取得参加会议的论文作者的资格,不是闹着好玩;“动力”是华光研究院的同事们的智力,对于10年来研究成果的归纳、分析、整理、表述的能力,运用了逻辑思维的能力,不是像美式“谚语”(Who knows you are a dog?)那样随机敲击电脑键盘,而得到的收获。
一般地说,亚氏的物理学的四因说,仅仅适用于自然世界,部分地适用于人类社会的物质产品和艺术产品的物质对象的情况。在智能手机中的“Android”系统,用亚氏四因说就不能解释,因为它是基于语言文字的“文化产品”。
五、物理学的“测量-数据-公式”方法不适用于人文社会科学
物理学的方法是人们的直接经验的方法,即实验的方法,“测量-数据-公式”的方法。为了掌握物质运动的规律,首先需要制定测量标准。物理学中的七个基本物理量是长度m(meter),时间s(second),重量kg(kilogram),热力学温度K(开尔文,Kelvins),电流单位A(安培,ampere),光强度cd(坎德拉,candela),和质量mol(摩尔,molar)。国际单位制的长度单位“米”(meter)起源于法国;1790年5月由法国科学家组成的特别委员会,建议以通过巴黎的地球子午线全长的四千万分之一作为长度单位-—米,1791年获法国国会批准。时间是人类用以描述物质运动过程或事件发生过程的一个参数,确定时间,以地球自转为基础的时间计量系统称为世界时系统。测量的结果是得到一批数据,对于数据的分析,可以得出物质运动的规律,比如用公式H=G*T*T/2表达自由落体运动,等等。
但是,物理学的方法对于人文社会现象的过程,不具有表达和描述的能力。比如,我们在2023年2月25日—4月25日之间,为IS4SI 2023北京峰会投稿写出8篇文稿。如果运用测量-数据-公式的方法,可以得到的数据是:平均每一篇文稿花费时间7.5天,文稿的英文词汇不少于2000个,用A4纸打印6页,重量约1/3两(16kg)。我们认为,运用这些数据很难得到描述每一篇论文的撰写过程的规律。如果运用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哲学方法“四因说”,也无效。相反,如果我们用信息学的“四因说”,倒是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说明文稿产生的过程和规律。比如,李宗荣、张翼琼、田爱景署名的题目为《自然信息与社会信息的特征对比与分析----从亚里士多德的“物质10范畴”到信息科学的“信息12属性”》的文稿,“质料”是英文/汉字,“形式”是论文格式,“目的”是会议投稿,“动力”是李、张、田三个人合作:讨论,撰写,修改,定稿。
我们认为,如果使用理论信息科学的一般方法,即“信息涌现论”方法,或者“逻辑-算法-程序”的方法,来表述李张田论文,更加合适。所谓“逻辑”,就是“价值判断”,“是/否”的选择。我们的目标是,用信息科学的实际经验的方式,纠正物理主义的“一元论”的结论,论证在“物质”现象之外,还有“非物质”的“信息”现象,对于宇宙万物的属性或者特性,进行“A/非A”的分类,要么属于物质,要么属于信息;信息是有别于物质的客观存在。这样,关于信息的概念、理论就具有与物理学(和自然科学)相独立的研究对象;它具有和物理学“测量-数据-公式”相对应的研究方法“逻辑-算法-程序”。然后,信息科学有它自己特定预设前提、知识体系、应用范围等,足以构成一门科学学科。而且,按照哲学认识论(知识论)标准,它具有良好的“符合性”和“融贯性”,属于科学真理的认识。所以,李张田论文的目标是,为整个信息科学奠定实证性的科学基础;也就是逻辑分析和价值创立。
信息科学的“算法”,可以理解为计算机“软件工程”的算法设计;它包含数据计算和逻辑计算两类。小学算术就是数据计算。如果使用二进制,那么算术加法中1+1=10,1+0=0+1=1,0+0=0。但是逻辑运算中,加法不进位,1+1=1;而乘法规则是1×1=1,1×0=0×1=0×0=0。比如,一个人的生命=物质生命×信息生命;只有两条生命同时“活着”(为“1”),这个人才活着。如果其中有一个,或者两个都是“0”,那么这个人就是死的。比如,癌症晚期、抢救无效,他希望活着,没有用;或者某人决心不活了,自杀成功,身体健康也没有用处。
信息科学的“程序”,比如寻求一元二次方程的“根”的“算法”得到之后,就可以运用计算机语言编程,在计算机上运算;或者用手工实现,都是可以的。通常,我们说办事情,需要“走程序”,打官司需要追求“程序公平”,就是这个意思。实际上,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自己的“程序设计师”。邓小平致力于解决“香港归属”问题,就包含着一个“程序”设计的方案。消防队救火,可以有许多个备用的程序方案。
六、信息主义世界观方法论及其信息哲学的范式
通常,任何一种观点、意见、理论、学说,都有它的预设前提,即为其提供“基础”的条件。比如我们讨论“真理”问题,必然涉及关于真理的“知识论”或“认识论”假设,甚至涉及“本体论”假设。关于“信息主义”的认识,必然涉及讨论者的本体论假设,即“信息”在宇宙中的地位,要看论者的本体论立场,即关于宇宙构成要素的观点是“一元论”、“二元论”、或“多元论”。我们认为,在二元论中,如果假设这里的“二元”是“A”和“非A”,那么依据逻辑学的排中律,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两种对立的思想不能同假,其中必有一真,即“要么A要么非A”。这时,没有“第三者”,即没有既不是“A”,又不是“非A”的“存在”。于是,“多元论”被简化为“二元论”,第三者被奥卡姆剃刀剔除了。
目前,我们可以看到的“信息主义”定义五花八门,但是根据其本体论的预设前提,可以分为“两家”,一家是“一元论”的,一家是“二元论”的。基于一元论的本体论者,依据维纳的“物质、能量、信息”三要素观点,主张有三个“主义”:“唯物质主义”、“唯能量主义”和“唯信息主义”(有的学者简称“信息主义”)。
我们认为,由于物理学等自然科学的成熟与辉煌,西方哲学中的“唯心主义”已经隐退了,再没有哲学家站出来主张:自己就是“唯心主义者”。那些支持“物质-精神”二元论的学者,面对强大的、主流的物理主义思潮,关于“精神”的本体论地位,他们策略性地“存而不论”(悬置)。所以,现在把“信息主义”说成是“唯信息主义”,属于逻辑思辨中的“稻草人策略”,即把信息主义定义为一元论的,然后开展批评。这种策略的错误叫做“稻草人谬误”。它是一种错误的论证方式。在辩论或者论证过程中,它所攻击的并非对手的本意,而是先将对手的论点进行曲解,再予反驳,就像先制造一堆无生命无知觉的稻草,然后再一脚将它踹倒,最后欣然欢呼:“秒杀,胜利”。
我们认为,基于二元论的本体论者,依据21世纪初叶李宗荣创立的“理论信息科学”(理论信息学),理所当然地主张:“信息主义”是与“物理主义”相对立(对偶)的哲学理念。如果说,“一元论的信息主义”可以理解为“唯心主义”的信息时代升级版,那么“二元论的信息主义”却肯定不是;因为,它首先主张宇宙万物皆具有“物质-信息二重性”,就像一枚“硬币”,它是我们认识和研究对象的“一体两面”;它们两者相互依存、不可分割,但同时又各自独立、非此即彼。
反射是神经系统活动的基本方式。苏联生理学家巴甫洛夫将反射分为两大类:无条件反射和条件反射,其中条件反射又分为第一信号系统和第二信号系统。第二信号系统为人类所独有,人类所特有的言语和文字可以代替第一信号引起条件反射,所以言语和文字是“信号的信号”,称为第二信号。它是人的各种复杂的心理活动的基础,是由词和语言作为条件刺激物而建立的条件反射系统。第二信号系统能够在人的脑子里反映他可能从来没有感知过和永远不能以自己的感觉器官来直接感觉的东西。
信息学家认同巴甫洛夫在生物信息领域中的思想,在那里可以认为言语和文字是“信号的信号”(第二信号)。但是,在整个信息科学的领域中考察,除了自然信息,还有社会信息和人文信息。人类的共同价值观是“自由、平等、民主、人权”。如果我们说,这些是“第二信号”,那么马上有人问:它们的“第一信号”分别是什么?所以,我们宁愿称之为“符号”。符号,可以代表自然物质对象,也可以代表人造的物质对象,它还可以代表人造的“抽象之物”,比如“权利”、“义务”、“正义”等等。
于是,我们把引起人类神经反射的“刺激物”分为两个大类:信号与符号。“符号”就是人类创造的语言文字,“信号”可以是自然的,也可以是人造的。在人类创造语言文字、开始文明史之前,宇宙万物都是“信号”,具体的、现实的声、光、电等的刺激,引起人们的无条件反射或者条件反射。但是,在开始人类文明史之后,以抽象语言文字引起的刺激,占去人类信息活动的绝大部分。这样,理论信息学关于“信息”的定义,就可以是“信号与符号的含义”。
我们认为,像中世纪的“神灵”和工业时代的“物质”,“信息”是信息社会的时代精神。那么,什么是信息主义?我们给出一个工作定义:这种学说认为,宇宙万事万物都具有“物质-信息二重性”,没有不含信息的“物质”,也没有不要载体的“信息”;宇宙间一切存在、过程、动力、规律、机制等都具有“二重性”。它承认全部自然科学概念、原理与方法的合理性,但其适用范围限定在自然事物和人造事物的“物质”侧面。它认为,“信息”和“信息能”是与“物质”和“物质能”相对应的概念。关于人类社会的信息现象,关于人造“理念产品”的世界,关于人类思想史上的经典文本,只能用关于信息现象的“信息科学”来说明。信息主义与物理主义的概念相对偶:与亚里士多德Meta-Physics相对应的是Meta-Informatics;物理主义是物理科学之后的思考,排斥“非物质”的存在;信息主义是信息科学之后的思考,而它承认关于“物质”现象的科学与哲学。它主张,宇宙间的一切自然、社会和思维现象,都可以在信息科学“融合”自然科学之中得到解释。
有了上述定义,信息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就一目了然了。我们认为,以此基础建立的“信息哲学”,才满足真理的符合论与融贯论标准。
基于物理主义,也可以讨论“信息哲学”。维纳是物理主义的信息哲学第一人。他说:“信息就是信息,不是物质,也不是能量。当今时代,不承认这一点的物质主义,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维纳提出一个区别于物质和能量的概念“信息”,是哲学的创造。但是,在“物质、能量、信息”的三元组合中,信息可以解释成物质的“属性”吗?而且,物理学的“能量”也是信息的演变与进化的“动力”吗?李宗荣在理论信息学中提出“物质、能量;信息、智能”四元组合,优于维纳的“三元说”。而且在ChatGPT广受欢迎的当下,人类理性思维中,在信息哲学中,不能再继续否定“智能”(人类智能、生物智能、机器智能)了!
有的信息哲学家主张信息就是水中月与镜中花;没有物质就没有信息;物质是实在,信息是虚在;物质是直接的存在,信息是间接的存在;等等。我们认为,这种信息哲学没有超越维纳的观念和理论。
我们非常认同“科学”与“哲学”的互相支持与配合,建立信息科学的确需要信息哲学本体论承诺的理论预设。但是,我们不能否认科学与哲学的区别和它们各自的“边界”,不能主张“科学=哲学”。这样,对于科学与哲学的发展都没有好处。一位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家在公开课上讨论“哲学的热点问题”,那显然不是“科学的热点问题”。同样,信息科学与信息哲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预设前提、理论框架、应用范围等等,显然是不相同的。在人类思想史上,的确有过将科学与哲学两个概念混用的时期,但是我们现在还能那样吗?
此外,“科学”与“学科”的概念,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哲学与宗教都构成学科,甚至学科群,但都不是科学。显然,“学科范式”仅仅指“科学学科的范式”。“哲学”与“宗教”,没有“学科范式”。哲学从本体论一元论与二元论的分野,到认识论和价值论领域内的对峙,泾渭分明的两个学术派激烈竞争,直到今天;哲学家没有统一的“范式”;不仅没有范式,甚至“哲学无定论”的说法被广泛接受。至于宗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儒教等等,有公共的“范式”吗?宗教派别之间,不仅没有“共同”的范式,其间的“不同”甚至导演出“大屠杀”。所以,我们主张,在关于“范式转变”的讨论中,必须避免基本观念(即基础概念)的误用和误导。
结束语
习近平说:人类社会每一次重大跃进,人类文明每一次重大发展,都离不开哲学社会科学的知识变革和思想先导。这是一个需要理论而且一定能够产生理论的时代,这是一个需要思想而且一定能够产生思想的时代。我们不能辜负了这个时代。本文作者主张:中国科学界与哲学界的学者,有必要直面有别于自然世界的文化世界,探究思想创新的体制与机理。这样,我们才有可能摆脱自然世界思维模式(范式)的束缚,在文化世界中致力于理论创新与思想创新,真正为“全人类”做出与中国14亿人口、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相适应的思想贡献。
我们认为,“学科范式的变化”,被选取为第五次国际信息哲学会议的主题和2023北京峰会的主题,都是合理的、适时的。笔者希望,如同《征文通知》中所说:“信息研究国际峰会(简称ISSI),作为两年一次的系列国际会议,致力于将世界各地的专家聚集在一起,交流思想、分享进展、探讨信息学科的未来趋势,并促进参与者之间的合作,以应对新的挑战。历届峰会都吸引了大量热情的参与者,并取得了实质性的成功。”笔者愿意积极参加,并且相信,IS4SI 2023北京峰会,一定能够将已有的研究和讨论引向深入,功德圆满!
致 谢
李宗荣曾经将参加本次北京峰会的目的、任务、计划、准备等,向华光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的顾问组专家通报,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这里,特别地感谢北京大学马蔼乃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姜璐教授、中国传媒大学王京山教授、武汉大学张掌然教授和华中科技大学何伟平教授。同时,感谢华光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李跃新、刘根辉,感谢参与8篇论文讨论、研究、修改、定稿和翻译的14位署名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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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叶蜚声,徐通锵.语言学纲要.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